澳門大學學生會 第 15/2015 號內部規章
修改第 8/2015 號內部規章澳門大學學生會
第 15/2015 號內部規章
修改第 8/2015 號內部規章
常務委員會根據《澳門大學學生會章程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賦予的權限,制訂本內部規章。
第一條
修改第二十一—B 條第九款
第 8/2015 號內部規章《常務委員會組織制度》第二十一—B 條第九款修改如下:
彈劾程序開展後不受任何干涉,不得中止,經常委會或會員大會作出最終決定後結束程序,惟該等程序須於一個月內完成。
第二條
生效
本內部規章自通過之日即時生效。
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常務委員會通過。